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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

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们:
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我县森林资源丰富,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县人民引以自豪,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。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,其中春节、清明期间是森林防火关键期,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根据《宿松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》,要求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,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,防止引发森林火灾。建议如下:

一、加强宣传教育,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。各位同学和家长要了解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,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,从自我做起,向身边群众广泛宣传防火安全常识,树立“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”的意识,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二、严格火源管理,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。希望家长做到并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不在野外玩火、燃放烟花爆竹,不带火种进入山林或在林区边缘使用明火,更不要进行玩火游戏,防止意外发生。

三、及时报告火情,注意森林火灾扑救安全。在发现森林火情时,要第一时间迅速将火情告知离火场最近的护林人员或群众,以便能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力量对火情实施处置。切忌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,这样不但会失去扑灭火情的最佳时机,使火势蔓延,还会对未成年的同学们人身安全构成危害。各位同学和家长,森林防火安全事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计,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我们一定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,确保不在我们中小学生身上出现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,以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和谐宿松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宿松县森林火警电话:110或7811608 或 7811158


宿松县教育局

宿松县二郎镇中心小学(印制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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